当你把一个问题看作问题时,你已经有问题了。只有在寻找解决办法时看才会运作。当你说你要当事人“在排列治疗里排列问题”的时候,你已经被问题的定义束缚住了。试着问一问自己,“需要发生什么变化?当事人想进行到什么地步?要达到目的,他需要做些什么?”那么你就能看到隧道另一端的光明,你便能顺流畅泳。要找到解决办法,并不是非得有问题才行。
当然,处理问题是心理疗法中一个令人尊敬的传统,好像搞清楚问题之后,问题就会得到解决。但是却很容易让人纠缠在问题上而忽视了解决。从系统的观点来看,所谓问题只是系统中“爱”入歧途,爱还可以重新修正问题,从而解决之。治疗的首要任务就是找到当事人的爱的凝聚点。发现了这一点,就等于找到了治疗的支点。通过帮助当事人找到适当的、成熟的表达爱的方法,把问题消解掉,还是那同样的爱,保证了问题得以解决。
只有在针对解决办法而不是针对问题时,创造力才能发挥作用。朝着解决方面发展,全凭爱的力量,看只能为合乎自然的意图服务,为爱服务。当我面对一个人的问题时,当我把它描述给当事人时,我是站在高人一筹的位置上的。但是,我们寻找的是相互平等的解决办法。找到解决办法之后,又会有另一个困难,就是有些人想要知道这方面的理论。当你用理论推测的时候,你就会迷失那个解决办法。理论解释的东西常常比实际经验要少,并且反映不出经验的整体轮廓。我试着用理论解释发生的一些事情,只能反映出冰山一角。因此,我渐渐开始尽量不用理论。在进行工作时,不借助“事情是怎样或者应该是怎样”这些理论,我把人们大量的实际经验积累起来,力求准确地描绘千变万化的实际情况,并把它们添加在我的宝库中。这样,我总是乐于接受新的经验。我也不担心看到的东西和理论相抵触,我进行的干预也不受理论限制,也不必去验证到底谁是谁非。我能够随心所欲地去看那些经验对我是否有帮助。如果出现一些新的和意外的事情,那只是在我的宝库里又增加了另外一个经验。
当人们描述一个问题时,他是想让你信服,接受他对世界的看法。他们对世界的看法能很好地解释他们的问题。那是一股强劲的拉力。因此,你必须很快打断他们对问题的描述。如果做不到,你就会被带到对方的信念系统中。一旦你接受了他们的信念系统,你就很难看到外边的任何事情,你就不能帮他们找到解决办法。一个女人曾经问我:“你做催眠吗?”我回答:“有时做。”她说:“我有一个当事人曾经接受过一位精神病医生的治疗,那个医生在催眠中给了她一个破坏性的暗示。她需要再接受一次催眠,以便准确地找出那个暗示是什么,并接受一个新的暗示来解除先前的暗示。”我说:“这简直是匪夷所思。没那么回事。我不会做这事的。”在那种情况下,打断她是首当其冲的。
在感觉到对方的描述是想让你接受那逼真的、疯狂的画面时,你就要打断关于这个问题的描述。如果描述是正确的,问题早就应该解决了。如果问题没有解决,那么严格地说,这些描述是没有用的。
一般情况下,用这种方式描述问题,就是不敢面对解决问题的办法。因此,我没有必要听完全部描述,这里面主观的东西太多了。如果他们能正确地描述出来,他们就不会再谈自己的问题了。对一个向题的正确描述中包含了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。
我逐渐认识到,当事人常常有一种强烈的倾向,要竭尽全力维持他们的问题,使之不被解决。很不幸,这是个不得不接受的事实,心理学的问题或症状会给我们一个保证,保证我们继续属于我们的团体。痛苦是我们幼稚的灵魂需要的证据,用来证明我们没有罪责,证明我们尊敬自己的家庭,用来保障我们对于自己家庭的归属。由系统牵连引起的每一个不幸.都伴随着内心深处对归属权的满足。
因此,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,就意味着要面对威胁,面对不愉快的感受。随之而来的是内心深处的恐惧,诸如害怕自己丧失归属权,害怕失去所爱,害怕产生罪责感,害怕被出卖,以及害怕违背我们所属团体的信念。当我们努力去争取解决的时候,我们会想像自己冲破了大家都在遵守的家庭规则,并感到身负罪责。因为我们相信解决问题后带来的幸福会使我们孤立起来,所以似乎是危险的。对于人们来说这一类的归属感常常比幸福重要得多。因为这一动力的缘故,解决的办法常常与罪责感结伴而行。要发生变化,当事人就需要有面对罪责的勇气。当治疗师对那种痛苦表示同情的时候,他只是看到情况的一个方面。对于助人者来说,明白到系统引起的痛苦总是伴随着安全感和无罪感是很重要的。让人们发生变化就是让他们放弃清白无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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